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 国家助学金分类资助所有在校生
1、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以及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代管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
2、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在校期间免学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从2009年秋季开始,扩大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费的低收入家庭学生范围,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
3、除上述困难生以外的其他学生,一、二年级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第三年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 省政府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
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约5%)可获得每人每年1000元省政府奖学金。
● 特殊专业免学费
就读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的本省籍学生可以享受免学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