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毕业生和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一份。
2、原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原就业单位和原就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意见”、“调整理由”可不填。
3、原单位与新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意见可以另附书面材料。
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下载 2013.01.18.docx